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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工养老保险-五七工养老保险认证步骤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五七工养老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五七工养老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五七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2. 五七工养老保险的补缴年限?
  3. 黑龙江五七工最新政策?

五七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五七工养老保险-五七工养老保险认证步骤

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是:n 一、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范围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可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一)本通知下发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据政策规定,此次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的“五七工”必须还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0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二)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呼和浩特市城镇户籍;

(三)1995年年底之前工作满三年;

(四)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而且,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如果已经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正在享受遗属生活待遇的,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不得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待遇

五七工养老保险的补缴年限?

凡符合城镇未参保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的参保人员,在2011年6月30日前达 到或超过女55周岁、男60周岁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一次性补缴180个月(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 ,即可申办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在2011年6月30日,未达到或超过女55周岁、男60周岁,且女超过40 周岁、男超过45周岁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取向前一次性补缴一定年限,以后按照正常参保人员续保缴 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年限满180个月(即15年),再申办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办法。续缴养老保险费时,可直接持社保征稽处核发的《社会保险证》到各营业网点办理。

黑龙江五七工最新政策?

黑龙江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按以上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413元/月(含45元/月御寒津贴)标准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标准随今后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而调整,其中普遍调整部分按同一标准定额调整,特殊调整部分按以后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执行。七十岁以上的有补贴

《黑龙江省养老金上调细则》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执行普遍调整

1、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正常退休手续人员,每人增加142元/月。

2、12月31日前退职及“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每人增加112元/月。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再增加2.5元/月;“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二)特殊调整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以下群体再给予倾斜调整: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国前老工人),再增加15元/月。

3、12月31日前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再增加30元/月;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再增加40元/月。

4、再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的企业退休、退职及“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一类地区每人再增加5元/月。二类地区每人再增加10元/月。三类地区每人再增加15元/月。

5、军队转业干部按上述规定调整后其基本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五七工养老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五七工养老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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