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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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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文件内容

人力***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院同意,现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照省***实施办法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由参保者自主选择一个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补贴。

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力***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院同意,现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法律依据】:《人力***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法律依据】:《人力***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年2月24日,中国人力***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人社部发〔2014〕17号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该《办法》共11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各地已出台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社保怎样办理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程序:提出申请参保人员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并提交复印件。

2、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农保转社保的具体转移办法如下: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首先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3、有两种方式:一:线下申请:灵活就业职工社保缴满15年,可以申请居民养老转入职工养老;携带本人***原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人社局政务大厅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填写申请即可。

4、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5、如果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超过15年,我们就可以按照规定办理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了。 新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可以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不可重复,缴费年限不能认同。实际上,农保转为社保 只是将农保的个人账户余额转入社保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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