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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完养老金就去世了,余额能由家人继承,或者代领吗
1、个人如果出现死亡,个人账户的余额是能够继承的,也不存在有养老金充公的说法。虽然养老金余额能够被家人继承,但是却不并能说明,养老金可以代领。在领取养老金的时候,需要对领取资格进行审核,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打击冒领代领的情况。
2、不能的。个人账户金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3、如果养老保险缴纳者在退休几个月后不幸去世,那养老金是不能代领的。因为国家有一个防代领机制,那就是每年给退休人员做审核。也就是说,只有做了年审的退休人员,他才能去领养老金。那遇到上面的情况,没有关系,养老金会按继承法给相关继承人的。这时候,就是一次性发放的,包含利息。
4、参保人死亡,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养老金可以继承多少钱?
1、养老金是可以全部继承的,如果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个人账户。
2、个人账户余额是指老人在缴纳养老保险期间,个人缴费所形成的账户余额。根据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用于老人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也可以在老人去世后一次性支付给其合法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个人账户余额的多少取决于老人在缴费期间的缴费金额和缴费年限。
3、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去世后养老金充公还有天理吗
1、所以说还是需要买一份商业保险作为补充,社保就是活的越久才能拿到养老金,退休前发生意外是没有多少钱可以领的,规定就这样。
2、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3、也就是说,养老金不会在去世之后还一直发放的。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4、经查询相关法律,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都并不存在还没有领完就充公的问题。若是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当然全部可继承,而若是退休后死亡,余额同样可依法继承。 对此,褚*灵进行进一步解读,他指出,我国的养老金制度只存在个人受益,不存在个人受损。
养老金退还的算不算遗产
1、养老金退还算遗产,养老金只要到个人账户上的,当事人死亡的,账户里面的余额是可以办理继承的。不过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国家是不会进行退还的,要想领取的养老金多,一定要健健康康的。养老金退还的算不算遗产 个人账户中的钱属于遗产。
2、养老金属不属于遗产。养老金作为劳动者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具有明确的个人属性和社会保障性质,与遗产在定义和属性上存在本质区别。因此,在养老金领取者去世后,其养老金账户中的余额并不会自动成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而是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进行处理。
3、算遗产,如果没指定继承人的话,就由法定继承人按比例继承.法定继承人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4、遗产的概念是生前的合法财产。那么养老保险是否是遗产需要看是哪些养老保险,如果是生前已经领取的是养老保险。而如果尚未领取的就不是。